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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说明,回答问题1至问题3,将解答填入答题纸的对应栏内。
【说明】
某信息系统集成企业承担了甲方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在项目的采购过程中,某项采购合同是在甲方的授意下签订的。然而在项目进展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现该采购产品高于市场价格,而且有些性能指标也没有能够完全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当项目经理发现此类问题进行调查时,发现该供应商的资质和声誉都存在问题,并且就在不久前已经被其他公司并购,最麻烦的是合同的付款条件是提前支付相关款项,合同的大部分采购款已经支付。
在项目的中期验收中,甲方发现了部分采购产品存在的问题,并要求项目组进行返工和更换相关产品。项目经理财以采购供应商是由甲方推荐为由,拒绝进行返工和更换。而甲方则认为,项目合同里面并没有规定甲方承担采购的责任,甲方只是为项目组推荐了部分供应商,采购与否还是由项目组最终决定。于是,项目经理联系供应商要求更换产品,而供应商以公司被收购、原先的公司已经不存在,原先的负责人已经离职为由,拒绝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更换产品,项目经理对此束手无策。项目经理和甲方就该问题相持不下,项目处于停滞状态。

【问题1】(6分)
结合案例,请指出项目组在采购合同管理中存在什么问题?
【问题2】(6分)        
在采购合同中,支付方式的规定一般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甲方的做法是否妥当。是否该为此承担主要责任?
【问题3】(6分)   
供应商是否可以以公司变更、负责人离职为由,拒绝履行公司变更前签订的协议?为什么?对此项目经理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问题1】
(1)合同签订前没有进行充分的调查,尤其是没有调研采购产品的市场价格,以及潜在供应商的资信情况。(2分)
(2)合同条款不严谨,没有就产品的型号、质量等进行严格的约定,合同中的付款条件没有产品质量验收的约束,缺少对合同交付物必要的质量检验和付款条件的把控。(2分)
(3)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现了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对合同进行变更,将可能的影响降到最低。(1分)
(4)在项目采购过程中,项目经理片面相信甲方的推荐,没有真正发挥自身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而在被检查出问题后,又没有能够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而是推卸责任。(1分)
(1.5分1条)
【问题2】
在合同支付条款中,应规定以下3方面的内容:
(1)支付货款的条件;
(2)结算支付的方式;
(3)拒付货款,发包方有权部分或全部拒付货款。
(每项1分,共3分)
甲方不应该影响项目的采购,做法不妥(1分),但也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2分)。
【问题3】
不可以(2分)。因为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和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2分)
项目经理可以采取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2分)此先进行协商谈判,如果不能解决问题可以诉诸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详细解析:

本题是对合同管理的综合考查。
【问题1】
要知道存在什么问题,首先该清楚正确的做法是怎样的。本题甲方虽然推荐了供应商,但是正常情况下不论选谁当供应商都应该有自己的评判标准,不能因为有人推荐就完全不顾标准了。
题干描述后期对供应商的约束不够,从这里就看出来前期肯定有做错了的地方,源头就在前期支付了大部分款项,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工作的动力就很缺乏了。
虽然合同法规定合同主体不因为自身的变更而免除自己的义务,但是当供应商发生变更的时候,还是需要积极的进行合同变更,避免本案例中扯皮打架的问题发生。
任何合同都应该积极的监控,不能把希望全部寄托在供应商身上,这样风险太大,万一最后一天完不成就没有补救的办法了。
来料检验是所有采购必须的环节,这个题目没有看到,也是一个大问题。
【问题2】
支付方式其实不看合同法大家也能推理出来,买房子可以分期付款,也可以全款支付。但是分期的时候就需要注意首付和期数,以及每期的付款额度。
责任的划分要看甲方到底做了什么事情,只是推荐而非强迫,这种情况下要甲方负责是没有道理的。
【问题3】
解答这个题目需要依据《合同法》,公司变更、负责人离职都不能成为公司不承担合同义务的理由,所以供应商是不能拒绝的。如果沟通不了可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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