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问题1】解答要点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每点1分):
1、规定5月21日为投标截止时间是不正确的,因为《招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应设为5月26日之后。
2、收到企业的投标文件后,再编制评标标准是不正确的,因为《招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文件中应包含评标标准。
3、在评标标准中加入不利于外资企业的标准是不正确的,因为《招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4、评标委员会人数设置不正确,人数应为超过5人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在发布中标公告后第45天签订合同不正确,《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问题2】解答要点
(1)理由充分(1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或第四十一条,答出招投标法即得1分)。
(2)不合理(2分)
因为招标文件中已经规定了付款方式,参加投标意味着已经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2分)。
如果乙公司对付款方式有异议,应该在投标前与H公司沟通,协商成功后再参加投标。(4分)
【问题3】解答要点
1、收集招标信息
2、索购并填报资审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
4、提出问题或参加答疑会
5、编制投标文件
6、提交投标文件
7、参加开标会议
8、讲解投标文件
9、回应招标方质疑或提交补充材料
10、如果中标还需要签订合同
(每点1分,最多7分)
详细解析:
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而制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都要遵循招投标法。考生应仔细阅读《招投标法》中的所有内容,并结合实际参加过的招投标活动,对本题进行分析。
题目分析的步骤如下:
【问题1】要求指出在该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并说明原因。应详细阅读题目【说明】中的描述,对照《招投标法》的要求进行逐条分析:
(1) 第一段介绍了此案例的背景,说明了H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制造企业,为了实施ERP项目,决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这种做法并没有违反招投标法的要求,因此这一段的说明中不存在问题。
(2) H公司5月6日发出招标公告,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为5月21日是不对的,因为《招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3) H公司随后收到了5家公司的投标文件,然后才开始制定评标标准,并在评标标准中加入不利于外资企业的条件。H公司的上述做法中,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评标标准不应该在收到投标文件后制定,因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教程》的项目采购管理一章中提到“评估标准是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二是在评标标准中加入了歧视性条款,这种做法也是不妥的,因为《招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4)《招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题中的评标委员会的设置也是不符合招投标法的。
(5)评标时,没有选择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最低价中标,是符合要求的。因为《招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要求: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6)在第四十五天才签订合同,是不符合要求的。因为《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问题2】评标委员会不选择丙公司,也就是报价最低者的理由是充分的,因为丙公司的报价低于成本价。具体条款参见《招投标法》第四十一条。乙公司要求H公司修改付款方式的理由不充分,因为投标文件是对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的响应,并且题目中讲到“招标文件中规定了合同格式并对付款条件进行了详细的要求”,乙公司提交了投标文件就表明其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3】此问主要考察项目经理对招投标流程的了解情况,考生可参照自己参加或接触过的招投标过程的一些活动来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