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BC
详细解析:
优先股通常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优先股收益相对固定。
(2)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也就是说,公司可分配的利润先分给优先股东,剩余部分再分给普通股东。
(3)优先股的清偿顺序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一旦公司破产清算,剩余财产先分给债权人,再分给优先股股东,最后分给普通股股东。但与公司债权人不同,优先股股东不可以要求无法支付股息的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企业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A错误。
(4)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一般事项没有表决权;仅在股东大会表决与优先股股东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特定事项时,优先股股东才有投票权。
优先股是一种特殊股票,它对发行人和投资者来说有一定的意义。
(1)对发行人的意义
发行优先股的作用在于可以筹集长期稳定的公司股本,又因其股息率固定,可以减轻利润分配的负担。另外,优先股股东一般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表决权受到限制,这样可以避免公司经营决策权的改变和分散。
(2)对投资者的意义
由于优先股优先于普通股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投资风险相对较小,不失为一种较安全的投资对象。优先股因收入稳定,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小,风险较低,适宜中长线投资,在国外,大部分优先股为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稳健型机构投资者所持有。当然,持有优先股并不总是有利的,比如,在公司经营有方、盈利丰厚的情况下,优先股的股息收益可能会大大低于普通股。BC正确,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