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表

详情


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乡镇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的是(  )。

A. 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

B. 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C. 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

D. 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

参考答案: D

详细解析:

本题考核预算管理职权的知识点。乡、民族乡、镇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 (1) 编制权。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2)报告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有关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选项 B);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3)执行权,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选项 C)。(4)决定权,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选项 A)。

上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