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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述资料,回答问题。甲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副食品批发、零售业务。2013年11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向枣农收购一批红枣,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30000元。该批红枣一部分用于销售,一部分无偿赠送关联企业,一部分用于职工个人消费。(2)销售烟酒商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4095000元,另收取食品袋价款2340元。(3)将一批自制糕点作为职工福利,成本7020元。(4)出租店铺取得租金收入50000元,支付招租费用3000元,管理人员工资5000元。已知:服务业营业税税率为5%,增值税税率为17%,成本利润率为10%,农产品收购发票通过认证。
甲商店销售烟酒商品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 [4095000+2340÷(1+17%)]×17%=696490(元)

B. 4095000÷(1+17%)×17%=5950009(元)

C. 4095000×17%=696150(元)

D. (4095000+2340)÷(1+17%)×17%=595340(元)

参考答案: D

详细解析:

本题考核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中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企业销售烟酒商品同时收取的食品袋价款属于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即:(4095000+2340)÷(1+17%)×17%=595340(元)


上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