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问题1]
(1)第1条不妥。监理单位虽然受建设单位委托就工程的实施对承建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但对某些重大决策问题还必须由业主做出决策。因此,监理单位不是也不可能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最高管理者。
(2)第2条不妥。监理单位应作为公正的第三方。监理单位要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不是所有的权益,同时监理单位也要维护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3)第3条正确
(4)第4条正确
(5)第5条不妥。正确的是:因监理单位过失造成了建设单位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建设单位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
[问题2]
甲方案第5年末还款5000万元,以此为标准计算一下乙方案到第5年末的还款值。
按照复利终值计算公式:
F = 1500(1+12%)2 + 1500(1+12%)+ 1500 = 5061 .6(万元)
或按照等额年金终值公式计算得出同等的数字。
结论:按照甲方案还款优
[问题3]
2错,正确的是分支电路的每一条回路都需有独立的接地线,并接至配电箱内与接地总线相连。
3错,正确的应该是小于4?
4错,正确的是接地线不可使用零线或以铁管代替。
6错,正确的是网络设备的接地系统与其他接地装置应有4米以上的间距。
详细解析:
【问题1】
这里考生要非常清楚监理的角色和地位。监理是受业主委托的第三方,其任务是协助业主(代表业主)对信息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替代业主去做决策,也不可能承担自已不该承担的责任。按照三方一法的项目管理模式,监理单位、承建单位是以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的角色和方式与项目管理的。建设单位是这一服务的接受方,在项目实施全过程的项目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所以监理单位不应该也不可能是本工程项目的最高管理者。既然监理是公正第三方,那就不仅要维护建设单位的权益也要注意维护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因此,第1、2条是错误。
我国相关法律赔偿损失的原则是补偿性原则。高法对赔偿的数额做过司法解释,赔偿的额度不能超过标的额(合同金额)。而在本题中,“...因监理单位的过失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付给建设单位相当与质量事故损失的20%的罚款。“,这20%的赔偿数额完全有可能超过监理的标的额,从而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第5条不正确。
【问题2】
本题应当用复利终值公式进行计算,这样是最简单的。因为甲方案是第5年末一次性偿还5000万元,以第5年终为同一基准,把乙方案的终值计算出来进行比较即可。当然也可以用求现值的方式进行比较,同样也可以得出正确答案,但是许算量和复杂程度会大大提高。应当牢记的是:做任何事情的重要原则之一是要尽量简单,而不是把事情搞复杂,对于一个监理工程师来讲这点尤为重要
【问题3】
请参见机房工程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