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问题1】
(1)发现机房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承建单位乙说不负责任的做法是不对的,因为工程分包后,不能解除总承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工程损害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总承包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2)总监签发的整改通知应只发给总承包单位,因为只有总承包单位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
【问题2】
(1)可能使衰减和串扰大大超标。
(2)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停工令”是恰当的。
(3)总监理工程师在立即签发“停工令”前还应当征求建设单位意见。
【问题3】
详细解析:
本题是一道监理实务题,讲的是一个网络工程项目中监理发现的承建单位、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问题1】有两小问,一是发现机房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承建单位乙称应由分包单位丁承担一切责任,这种态度为什么不对?二是总监理工程师向承建单位乙和分包单位丁签发整改通知,有什么不妥之处吗?承建单位是工程的承包商,与分包单位都有责任。整改通知单应签发给承建单位,因为分包单位和建设单位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发现机房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承建单位乙称应由分包单位丁承担一切责任是不对的。由于只有承建单位乙与建设单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总监签发的整改通知应只发给总承包单位(承建单位乙)。
【问题2】有三小问,问的是施工人员的做法可能会导致线缆的哪两项指标超标?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停工令”恰当吗?总监理工程师在立即签发“停工令”前还应当做什么?
线缆不够长,接一段了事有可能造成衰减和串扰指标大大超标。
在必要的情况下,监理单位可按合同行使质量否决权。在下述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令:
·实施、开发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建单位仍不采取改进措施者;或者采取的改进措施不力,还未使质量状况发生好转趋势者;
·隐蔽作业(指综合布线及系统集成中埋入墙内或地板下的部分)未经现场监理人员查验自行封闭、掩盖者;
·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未进行处理和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就继续进行者;
·擅自变更设计及开发方案自行实施、开发者;
·使用没有技术合格证的工程材料、没有授权证书的软件,或者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及使用盗版软件者;
·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进入现场实施、开发者。
监理工程师遇到工程中有不符合要求情况严重时,可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但是一定要注意在下达停工令以前还应当征求建设单位意见。
【问题3】要求考生掌握正确的变更控制流程。
变更控制的工作程序是:
(1)了解变化。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与项目组织者要经常关注与项目有关的主客观因素,就是发现和把握变化,认真分析变化的性质,确定变化的影响,适时地进行变化的描述,监理工程是要对整个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接受变更申请。
变更申请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要求或建议,提交书面工程变更建议书。工程变更建议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变更的原因及依据;变更的内容及范围;变更引起的合同总价增加或减少;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提前或缩短;审查所提交的附件及计算资料等。工程变更建议书应在预计可能变更的时间14天之前提出。在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可不受时间的限制。
(3)变更的初审。
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项目变更有关的资料,首先明确界定项目变更的目标,再根据收集的变更信息判断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对于完全无必要的变更,可以驳回此申请,并给出监理意见;对于有必要的变更,可以进一步进行变更分析。
评价项目变更合理性应考虑的内容包括:
·变更是否会形响工作范围、成本、工作质量和时间进度;
·是否会对项目准备选用的设备或消耗的材料产生影响,性能是否有保证,投资的变化有多大;
·在信息网络系统或信息应用系统的开发设计过程中,变更是否会影响到开发系统的适用性和功能,是否影响系统的整体架构设计;
·变更是否会影响到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净现值?如果是,那么项目在新的投资回报率和净现值基础上是否可行;
·如何证明项目的变更是合理的,是会产生良性效果的,必要时要有论证。
(4)变更分析。
把项目变化触入项目计划中是一个新的项目规划过程,只不过这一规划过程是以原来的项目计划为框架,在考察项目变化的基础上完成的。通过新的计划的对比,监理上程师可以清楚地看到项目变化对项目预算、进度、资源配置的影响与冲击。把握顶目变化的影响和冲击是相当重要的,否则就难以做出正确的决策,做出合理的项目变更。
(5)确定变更方法。
三方进行协商和讨论,根据变更分析的结果,确定最优变更方案,做出项目变更时,力求在尽可能小的变动幅度内对主要因素进行微调。如果它们发生较大的变动,就意味着项目计划的彻底变更,这会使目前的工作陷入瘫痪状态。
下达变更通知书,并把变更实施方案告知有关实施部门和实施人员,为变更实施做好准备。
(6)监控变更的实施。
变更后的内容作为新的计划和方案,可以纳入正常的监理工作范围里,但监理工程师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要密切注意。项目变更控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要记录这一变化过程,充分掌握信息,及时发现变更引起的超过估计的后果,以便及时控制和处理。
(7)变更效果评估。
在变更实施结束后,要对变更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