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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法学院学生旁听了法院审理的一庭刑事案件后,用不同方法对该案涉及的刑法条文进行了解释,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发布的案例进行解释,属于历史解释

B. 乙结合立法时的社会背景进行解释,属于体系解释

C. 丙结合法律的上下文作出解释,属于目的解释

D. 丁按照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属于文义解释

参考答案: D

详细解析:

【考点】法律解释方法
历史解释是指通过对法律文件制定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历史背景材料的研究,或者通过将这一法律与历史上同类法律规范进行比较研究来阐释法律规范的含义和内容,因此A选项错误。
体系解释是指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乙结合涉案的法律条文的上下文对该法律条文进行解释,把该条文和其他法律规范联系起来在法律体系中去考察该条文的内容,这既带有体系解释的特点,又带有文义解释的特点,因此还有结合其他选项进行排除。
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C选项表述的其实是历史解释而非目的解释,因此C选项错误。
文义解释,根据字面的含义进行解释。D选项是文义解释。在B选项和D选项的比较中,D选项更具有 确定性,因此本题应排除B选项而选择D。

上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