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C
详细解析:
【考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专有权,又称“专有所有权”,是指区分所有人对专属于自己的、在构造和使用上具有独立性的建筑物部分(专有部分)所享有的所有权。专有权本质即所有权,权利人可以在法律范围内行使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并排除他人的干涉。业主转让专有权时,其他业主无优先购买权。因此,丙出售住宅时,其他业主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评析】这里甲乙丙之间是建筑物区分所有关系,并非按份共有人之间的关系。故不存在按份共有人之间的优先购买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