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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邹某向甲借款5万元,以自己的汽车做抵押,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同年9月,邹某又以该车做抵押向乙借款5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同年11月,邹某向丙借款3万元,将该车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车期间,将车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该车被丁留置。本案中,对该车享有第一顺位优先受偿权的是( )。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参考答案: D

详细解析:

【考点】担保物权竞合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即抵押权已登记的,公示在先,权利在先;同一天公示的,顺序相同,按比例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质权优先。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故D项正确。

上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