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CDE
详细解析:
贷款人享有的先履行抗辩权,或称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之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难以按期归还贷款时,可以中止(暂时停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
贷款人在( )情况下有先履行抗辩权,停止支付约定的款项。
A. 借款人可能丧失商业信誉
B. 借款人有转移财产的嫌疑
C. 有确切证据表明借款人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D. 有确切证据表明借款人抽逃资金
E. 有确切证据表明借款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参考答案: CDE
详细解析:
贷款人享有的先履行抗辩权,或称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之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难以按期归还贷款时,可以中止(暂时停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