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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8日,某期货交易所会员甲在该交易日买入大量的小麦期货合约。合约的保证金总额超过了其现有资金,甲准备用其持有的国债0213冲抵部分保证金。2015年7月7日,国债021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开盘价分别为79. 65元/手、79. 62元/手;最高价分别为79. 69元/手、79. 66元/手;最低价分别为79. 37元/手、79. 45元/手;收盘价分别为79. 51元/手、79. 44元/手。根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国债0213冲抵保证金,期货交易所应以( )元/手为基准计算价值。
A. 79. 44
B. 79. 69
C. 79. 62
D. 79. 37
参考答案:
A
详细解析: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国债充抵保证金的,期货交易所以充抵日前一交易日该国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较低的收盘价为基准计算价值。上交所和深交所的收盘价分别为79. 51元/手、79. 44元/手,那较低的收盘价就是79.44,所以选择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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