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表

详情


甲是期货公司客户,某日结算时,甲的保证金水平高于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低于期货公司收取的保证金比例,期货公司向甲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次日,经甲要求,期货公司允许甲在未追加保证金的情形下继续持仓,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期货公司次日可以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对甲进行强行平仓

B. 期货公司次日应当对甲的持仓进行强行平仓

C. 如果甲的账户因继续持仓扩大了损失,期货交易所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D. 期货公司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允许客户透支交易

参考答案: A

详细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又未能按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追加保证金的,按期货经纪合同的约定处理;约定不明确的,期货公司有权就其未平仓的期货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承担。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期货公司在客户没有保证金或者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允许客户开仓交易或者继续持仓,应当认定为透支交易。审查期货公司或者客户是否透支交易,应当以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为标准。选项D错误;期货公司允许客户开仓透支交易的,对透支交易造成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80%。选项C错误。

上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