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B
详细解析:
证券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竞价成交。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故投资者甲丁要先于丙,而丙又要先于乙。又因为甲和丁买入价都是10.75,需要利用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故丁投资者优先于甲。这四位投资者交易的先后顺序为丁、甲、丙、乙。
有甲、乙、丙、丁四人,均申报买入x股票,申报价格和时间如下:甲的买入价10.75元,时间为13:40;乙的买入价10.40元,时间为13:38;丙的买入价10.70元,时间为13:38;丁的买入价10.75元,时间为13:39。当4人的委托均未成交时,那么他们竞价交易的优先顺序应为()。
A. 丙、乙、丁、甲
B. 丁、甲、丙、乙
C. 丁、丙、乙、甲
D. 丙、丁、乙、甲
参考答案: B
详细解析:
证券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竞价成交。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故投资者甲丁要先于丙,而丙又要先于乙。又因为甲和丁买入价都是10.75,需要利用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故丁投资者优先于甲。这四位投资者交易的先后顺序为丁、甲、丙、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