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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120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50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其特许经营权作价50万元出资

C. 丙公司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60万元出资

D. 丁公司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

参考答案: C

详细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出资”知识点。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选项A错误)、特许经营权(选项B错误)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选项D错误)等作价出资。

上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