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AB
详细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选项A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 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选项B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 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情形。
选项CD: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 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