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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最新考试大纲已改革)  根据材料,分析回答下列 各 小题。【资料三】中国公民郝某就职于国内某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除薪金收入外,其他收入情况如下:(1)1月将新购1套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收取租金3 000元。7月将该套公寓以市场价出售,扣除购房成本及相关交易税费后所得50 000元。(2)为某报社财经专栏撰稿,高稿件以连载形式刊登。8月刊登3次,9月刊登2次,每次收入600元。(3)11月为一家培训机构授课2次,每次收入1 000元。(4)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取得董事津贴20 000元。已知:财产转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个人出租住房所得试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郝某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 出租公寓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3 000×(1-20%)×10%=240元

B. 公寓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50 000×20%=10 000元

C. 董事津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0 000×(1-20%)×20%=3 200元

D. 授课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 000-800)×20%=240元

参考答案: BCD

详细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选项A,财产租赁所得每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定额扣除费用800元,所得余额为应纳税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000-800)×20%=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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