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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李某。6月5日,甲公司财务人员张某持有关资料到Q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8月6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进一批价值260万元的货物,采用支票方式付款。9月12日,甲公司向P银行申请贷款,P银行审查符合贷款条件后向其发放贷款3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各小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 )。

A. 收款人乙公司

B. 付款人Q银行

C. 支票金额260万元

D. 出票人甲公司签章

参考答案: BD

详细解析:

本题考查“支票的记载事项”知识点。AC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BD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本题中,BD 选项分别符合(4)、(6)的规定。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故正确答案为BD。

上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