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D
详细解析:
本题考查“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应纳税额=(每月收入-减除费用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本题中,张某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800+600+300+900)-3500]×10%-105=105元。故正确答案为D。A. (3800-3500)×3%=9元
B. [(3800+600)-3500]×3%=27元
C. [(3800+600+300)-3500]×3%=36元
D. [(3800+600+300+900)-3500]×10%-105=105元
参考答案: D
详细解析:
本题考查“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应纳税额=(每月收入-减除费用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本题中,张某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800+600+300+900)-3500]×10%-105=105元。故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