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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系中国公民,就职于中国境内甲公司,2012年7月从境内取得如下收入:
(1)工资收入3800元,资金收入600元,岗位津贴300元,交通补贴900元。
(2)3年期银行存款利息总收入800元。二级市场股票买卖所得2000元。
(3)为乙单位授课收入3000元,稿费收入820元。
(4)将2008年1月投资80万元购置的一套商品房出售给周某,合同注明的价款为120万元。
(5)受丙公司委托进行软件设计,取得计费2 000元。
已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3 500元/月。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含税级距
1不超过1500元的30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各小题。
(本题最新考试大纲已改革)  张某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个人所得税税额 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 (3800-3500)×3%=9元

B. [(3800+600)-3500]×3%=27元

C. [(3800+600+300)-3500]×3%=36元

D. [(3800+600+300+900)-3500]×10%-105=105元

参考答案: D

详细解析:

本题考查“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应纳税额=(每月收入-减除费用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本题中,张某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800+600+300+900)-3500]×10%-105=105元。故正确答案为D。


上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