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A
详细解析:
本题考核必经复议情形。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当先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才能提起诉讼。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收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做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本题中,只有A选项属于上述规定列举的范围。
A. 加收税款滞纳金
B. 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C. 罚款
D. 停止发售发票
参考答案: A
详细解析:
本题考核必经复议情形。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当先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才能提起诉讼。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收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做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本题中,只有A选项属于上述规定列举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