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D
详细解析:
【教材知识点已删除】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断是由主观原因造成的,主要包括:(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结果从中断终结时起,“重新计算” 。
选项D属于中止情形。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关于最后六个月:(1)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以前发生上述事由,到最后6个月时法定事由已消除的,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2)该事由到最后6个月开始时仍然存在,则应从最后6个月开始时中止诉讼时效,直到该障碍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