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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二】甲商业银行 M 支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乙公司为其星级客户。 甲商业银行 M 支行 2016 年第 4 季度有关经营业务的收入如下:
(1)提供贷款服务,取得含增值税利息收入 6491.44 万元。
(2)提供票据贴现服务,取得含增值税利息收入 874.5 万元。
(3)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服务费收入 37.1 万元。
(4)提供账户管理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服务费收入 12.72 万元。
已知:金融服务增值税税率为 6%,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8、计算甲商业银行 M 支行 2016 年第 4 季度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37.1÷(1+6%)×6%+12.72×6%=2.8632(万元)

B. (37.1+12.72)÷(1+6%)×6%=2.82(万元)

C. (6491.44+37.1)÷(1+6%)×6%=369.54(万元)

D. 874.5×6%+12.72÷(1+6%)×6%=53.19(万元)

参考答案: B

详细解析:

本题考核“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1)由于题目提供的所有收入均明确指明为“含税收入”,均应首先作价税分离,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1+6%);(2)利息收入(6491.44 万元)、票据贴现服务(874.5 万元)属于贷款服务,而资金结算服务(37.1 万元)和账户管理服务(12.72 万元)为直接收费金融服务。(3) 2016 年第 4 季度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    (37.1+12.72)÷(1+6%)×6%=2.82(万元)  


上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