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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保护软件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


A. 软件著作权

B. 专利权

C. 商业秘密权

D. 商标权

参考答案: C

详细解析:

软件著作权从软件作品性的角度保护其表现形式,源代码(程序)、目标代码(程序)、软件文档是计算机软件的基本表达方式(表现形式),受著作权保护;
专利权从软件功能性的角度保护软件的思想内涵,即软件的技术构思、程序的逻辑和算法等的思想内涵,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可利用专利权保护;商标权可从商品(软件产品)、商誉
的角度为软件提供保护,利用商标权可以禁止他人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生产(制
作)或销售假冒软件产品,商标权保护的力度大于其他知识产权,对软件侵权行为更容
易受到行政查处。

商业秘密权具有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是对创造性成果给予保护的权利形态,但商业秘密权不同于一般的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的独有特征:
1、商业秘密权的权利主体不是单一的。同样的商业秘密可能既为甲所掌控,也为乙所掌控,并且二者均采取了保密措施,同一商业秘密的多个权利主体都可以对商业秘密进行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
2、商业秘密权的客体——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身也具有其个性特征。在商业秘密中,技术秘密的创造性有高有低,经营信息通常无明显的创造性,在确定一项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时,其秘密性和价值性成为关键;
3、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限不具有确定性。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限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期限的长短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是否得力及商业秘密是否被公开,只要商业秘密不被泄漏出去,其就一直受到法律的保护。
4、商业秘密权的确立无须国家审批,自商业秘密产生之日起自动取得。与此不同的是,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创造性成果权的取得,往往需要经过国家机关的审批,具有国家授予的特点。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差异,主要因为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不可能由国家来审批。

上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