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问题1】解答要点
投标人A资质不满足招标要求
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或招投标法)
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问题2】解答要点
监理所建议的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
【问题3】解答要点
可以拒绝
理由:乙公司未按政府采购投诉程序(先质疑后投诉)进行;丁公司未参与项目投标。
详细解析:
本题重点考查考生对项目招标方式的适用项目类型和适用情景。
在现实的项目建设中,为适应不同项目情况,招标过程应严格遵照相关的法律法规,选取最适用于项目实情的方式进行。因当前大多数监理项目采购单位为国家政府机关,因此本题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招投标法中部分可能涉及的知识点,对招标阶段的监理工作基础知识进行考查。
【问题1】考查考生对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认识。在招投标法中关于联合体投标有明确的说明:“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联合体共同承担同一专业工作和责任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但如联合体所承担的工作涉及多个专业,且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已经注明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专业范围,如甲公司承担A专业施工,乙公司承担B专业施工,那么该联合体投标时仅需甲公司符合A专业的资质要求,乙公司符合B专业的承担要求即可。
【问题2】列举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最为常见的流标事件,考查考生在该情况下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把握,以及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不同情形下的招标方式的确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但题干中已明确限定“某部委以公开招标方式,利用中央财政资金采购一技术较复杂的大型信息系统”,即需要考生在回答问题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回答,即招标分为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
【问题3】考查考生就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和投诉的程序了解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因此政府采购仅受理按照规定程序投诉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