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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曾实行的“审”与“判”分离的制度称为( )。

A. 翻异别推

B. 鞫谳分司

C. 三司推事

D. 九卿会审

参考答案: B

详细解析:

【考点】宋朝司法制度
鞫谳分司制是宋朝审判制度的特色,宋朝从州到大理寺,都实行鞫谳分司,即“审”与“判”分为两事,分别由不同的官员担当,审问案情的官员无权量刑,检法量刑之事由其他官员负责。前者称“鞫司”,后者称“谳司”。故选B。

上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