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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以缅甸人糯康为首的武装犯罪集团在湄公河流域劫持我国商船并杀害了13名中国船员。中国政府与泰国、缅甸和老挝三国联合采取抓捕行动,在境外将糯康等人抓捕归案。2013年,糯康等人被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执行死刑。该案体现的法对人的效力原则是( )。

A. 属人主义

B. 属地主义

C. 折中主义

D. 保护主义

参考答案: D

详细解析:

【考点】法律对人的效力
法律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一般有属地主义、属人主义、折中主义和保护主义原则。中国公民在中国一律适用中国法,属于属地原则;中国公民在外国犯罪,原则上仍适用中国法律,要根据国际条约规定,这个属于属人原则。外国人在中国,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适用中国法律。属于属地原则。外国人在国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犯罪,按中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刑法不构成犯罪的除外。属于保护原则。本题中,糯康(外国人)在我国域外杀害我国13名中国船员,严重侵犯了中国的利益。因此,属于保护原则。D选项正确。
折中主义是近年来通行的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原则,但折中主义是以属地主义为主,而湄公河一案中,犯罪行为发生地与犯罪结果发生地均不在我国,故不能适用折中主义,只能适用保护主义原则。

上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