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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贼盗》规定:“诸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者,皆斩;妻、子流二千里”。此罪属于“十恶”之一,即(  )。

A. 不睦

B. 不道

C. 不义

D. 不孝

参考答案: B

详细解析:

【考点】唐朝十恶制度
本题考查的是唐朝的“十恶”制度。
“十恶”是中国古代法典规定的直接危害皇权统治秩序以及严重破坏家庭伦常关系的十种重大犯罪行为。隋朝《开皇律》在《北齐律》“重罪十条”基础上,正式确立十恶制度。唐律沿袭之。犯十恶者,“为常赦所不原”。十恶具体指: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叶恶是古代律典中非常重要的罪名,对于其中每一种类型主要包括哪些具体犯罪,考生应当掌握。本题即此类题型,其中涉及四种类型的“十恶”犯罪。选项A“不睦”主要是谋杀或出卖“缌麻”以上亲属,殴打或告发丈夫及大功以上尊长等。选项B“不道”是指杀一家非死罪三人或肢解人,及造畜蛊毒、厌魅。选项C“不义”是指闻夫丧匿不举哀、作乐、释服从吉、改嫁,以及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现授业师等方面的犯罪。侵害对象为非血缘的有等级从属关系者。选项D“不孝”是指告发或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世而别籍异财者(分居)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应为选项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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