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表

详情


甲委托乙以乙的名义为甲购买一辆汽车。乙与丙签订购车合同后,由于甲的原因不能依约向丙支付购车款,乙遂向丙披露了委托人甲。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丙只能请求甲支付购车款

B. 丙只能请求乙支付购车款

C. 丙可以在甲、乙中择一请求支付购车款

D. 丙请求甲支付购车款遭拒后,可请求乙支付

参考答案: C

详细解析:

【考点】隐名的间接代理;披露义务
《民法典》第926条规定,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是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据此,乙因甲的原因对丙不履行义务的,可以向丙披露甲,丙因此享有选择权。故C项正确。

上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