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A
详细解析:
【考点】环境污染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指污染环境造成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损害而应承担的侵权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且实行因果关系倒置。《民法典》第1231条规定,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据此,两个以上的侵权人承担的是按份责任。故A项正确。
【评析】该条主要是对多个侵权人之间如何承担责任的划分,即按份责任,并非多个侵权人对受害人如何承担责任的界定,因为后者的责任形式更加负责,需要按照《民法典》数人侵权的规定来进行界定,有可能是按份责任,也可能是连带责任。
如果是两个以上污染者共同实施污染行为,即存在意思联络的,被侵权人可根据共同加害行为之规定请求污染者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两个以上污染者分别实施污染行为:(1)两个以上污染者分别实施污染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一个污染者的污染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构成原因力竞合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两者承担连带责任。(2)两个以上污染者分别实施污染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一个污染者的污染行为都不足以造成全部损害,构成原因力结合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两者承担按份责任。(3)两个以上污染者分别实施污染行为造成同一损害,部分污染者的污染行为足以造成全部损害,部分污染者的污染行为只造成部分损害,被侵权人可依原因力竞合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之规定请求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污染者与其他污染者就共同造成的损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并对全部损害承担责任。两者承担部分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