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A
详细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比和比例的问题。条件(1):因为甲产品和乙产品的数量之比为5:3,乙产品和丙产品的数量之比为2:5,则甲:乙:丙=10:6:15=500:300:750,又甲产品的数量有500件,则丙的产品有750件,充分。
条件(2):同理,因为乙产品和丙产品的数量之比为4:9,则甲:乙:丙=20:12:27=500:300:675,则丙的产品有675件,不充分。
仓库有甲、乙、丙三种产品,甲产品的数量有500件,已知甲产品和乙产品的数量之比为5:3,则丙产品有750件。
(1)乙产品和丙产品的数量之比为2:5。
(2)乙产品和丙产品的数量之比为4:9。
A. 条件(1)充分,但条件(2)不充分。
B. 条件(2)充分,但条件(1)不充分。
C. 条件(1)和条件(2)单独都不充分,但条件(1)和条件(2)联合起来充分。
D. 条件(1)充分,条件(2)也充分。
E. 条件(1)和条件(2)单独都不充分,条件(1)和条件(2)联合起来也不充分。
参考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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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的是比和比例的问题。条件(1):因为甲产品和乙产品的数量之比为5:3,乙产品和丙产品的数量之比为2:5,则甲:乙:丙=10:6:15=500:300:750,又甲产品的数量有500件,则丙的产品有750件,充分。
条件(2):同理,因为乙产品和丙产品的数量之比为4:9,则甲:乙:丙=20:12:27=500:300:675,则丙的产品有675件,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