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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下列关于证券公司市场准入条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证券公司股东的出资应是货币或经营中必需的非货币资产

B. 入股股东被判处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者不得成为证券公司实际控制人

C. 单位或个人可以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证券公司股权

D.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有3名以上具有在证券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满2年的经历

参考答案: C

详细解析:

本题考查证券公司的市场准入条件。为了防止不良单位或者个人幕后操控、规避审批和监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证券公司的股权。ABD描述都正确。

证券公司市场准入的条件包括:证券公司股东应当用货币或者证券公司经营所必需的非货币财产出资,证券公司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30%;有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以及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等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证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证券公司的股权,证券公司的股东不得违反国家固定,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证券公司应当有3名以上在证券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满2年的高管。

上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