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AB
详细解析:
发行人违反本法相关规定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吿,并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从事或者组织、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股东大会同意改变用途,是合法合规的;擅自改变用途,一般是对具体某个负责人的主体处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