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ABCD
详细解析:
证券公司违反《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规定导致公司出现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等情形的,对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证券公司违反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构成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等情形的,下列属于证券公司直接负责人员可以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有()。
A. 董事
B. 监事
C. 高级管理人员
D.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参考答案: 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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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违反《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规定导致公司出现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等情形的,对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