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C
详细解析:
《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和转融通证券交收账户。《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开立转融通专用资金账户,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和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A. 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
B. 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
C. 转融通专用资金账户
D. 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
参考答案: C
详细解析:
《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和转融通证券交收账户。《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开立转融通专用资金账户,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和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