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舞蹈学(师范)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3-30 17:20:50
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设立在音乐学院。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坐落于有“东方最美丽校园”之称的南师大随园校区,这里是中国高等音乐教育的发祥地之一,其前身可追溯到1902年三江师范学堂图画手工科开设的音乐课程。百廿时光荏苒,以陈洪、黄友葵、甘涛等为代表的杰出音乐人士先后在此任教,为党和国家培育出一大批优秀人才,为社会提供丰富生动的高质量文化供给。
学院师资队伍强大,目前有专业教师69人,其中教授(正高级)15人、副教授(副高级)32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47人,具有博、硕士学位的教师达全院教师的81%。
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与硕士学位授权点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点,江苏省重点学科和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等。近年来,学院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等科研项目数十项;获得国家、省级教学或表演奖数十项;出版专著、译著、教材近百部;发表科研论文数百篇。
舞蹈学(师范)专业为学院重点专业,已顺利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正以蓬勃发展、不断完善的姿态成为全国舞蹈师范生培养的典范。
一、培养目标
舞蹈学(师范)专业致力于舞蹈教育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师范类高校人才培养优势,在拓展专业理论思维的同时,着力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形成以课程体系建设为抓手,以提升就业竞争力与适配度为导向的良性动态育人机制、着力培养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舞蹈教育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3年,舞蹈学(师范)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本科生30名,学制4年。
招生专业 | 招生 省份 | 招生 计划 | 专业考试形式 |
舞蹈学(师范) | 江苏 | 20 | 1.江苏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 2.浙江、安徽、山东考生只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的舞蹈学专业统考。 |
浙江 | 4 | ||
安徽 | 3 | ||
山东 | 3 |
注:招生专业、计划以生源地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2023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参加相关考试。
四、报名流程
1.报名及缴费:舞蹈学(师范)专业单独考试(校考)(面向江苏考生)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具体流程如下: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舞蹈学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yslb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10:00至12月17日17:00。
2.网上选择考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网报完成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12月22日10:00至12月26日17:00)登录阳光高考报名系统选择考试时段。各考试时段采取先到先选原则,考试时段一经选择不得更改,已缴费逾期未选时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安排至未选满的时段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不得更改。选时后考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至考试结束前在考试报名系统中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流程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五、专业考试
(一)浙江、安徽、山东省考生须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舞蹈学专业省统考,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
(二)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校考,专业校考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2023年1月4日起(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
(1)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基本功测试要求穿芭袜连体服)。
(2)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分钟内;舞蹈作品表演服装自备)。
(3)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
舞蹈学(师范)专业考试满分共计300分,其中基本功测试150分、舞蹈作品表演100分、即兴创作表演50分。
(三)成绩公布及查询:舞蹈学专业统考成绩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舞蹈学(师范)专业校考考试成绩及合格情况将于2023年4月底前由南京师范大学公布,考生可通过阳光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查询。
六、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办法
1.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江苏省考生,高考文化分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且专业考试(校考)合格。学校将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分(校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校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浙江、安徽、山东省考生,高考文化分和舞蹈学专业统考分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根据舞蹈学专业成绩(统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八、相关说明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36、83598093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n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