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少交物业费?百度了一下,有法院的判例,说是不行,理由是“如果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应该去起诉,而不是不交、少交物业费”。起诉这么麻烦的事儿,业主孤身一人怎么去进行?普通业主就只能忍受着垃圾物业服务,甚至是不完全的垃圾服务,还得按时给他们交钱?
背景:我的可视对讲一直不管用,三年反馈了n次,物业一直不给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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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
不交就好了,看看是酬金制还是包干制,包干得做一部分价格公示,酬金制得完全公开,光公示这一点就没几个物业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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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想最大的物业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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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
不交就好了,看看是酬金制还是包干制,包干得做一部分价格公示,酬金制得完全公开,光公示这一点就没几个物业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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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想最大的物业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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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铁岭市
事实上这种事情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牵头,个人是不用想了,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总体的维权成本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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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
很多物业公司每年都会重新设定一次门卡、电梯卡,不交物业费就不给激活,真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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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
人少是不行的 人多才可以,而且我记得好像要有正式的通知 通知物业尽快整改,留底,这样起诉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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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
不知道楼主在哪个城市,如果是上海,打12345反馈问题的效果非常好,或者当地有市长热线的话也不错。或者你挑他们物业经理在的日子直接坐到他办公室吵一架,或者打他们总部的投诉电话(前提是大型物业),这些方法还是会有一定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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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
很多地方最简单粗暴的解决方法就是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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