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4-05-08 09:33:03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于 2000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是由佛山市人民政府举办和主管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是佛山市职业教育基地总部单位、佛山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牵头单位、佛山市职业教育学会牵头单位;是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示范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学校坐落于佛山市国家级工业园区,总占地面积 956 亩,建筑面积约 29.3万平方米,教职员工约 600 人,全日制在校生超万人。设有智能制造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新能源与节能环保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化旅游创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
招生计划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我校与佛山海尔滚筒洗衣机有限公司、福源(中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在2个专业点开展2024年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报考条件
报名考生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
2.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试点录取的学生须在录取前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
高校在校生、2024年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报考高职普通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类型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
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10:00至12日16:00
2.报名方式
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后,在考核方式中选择“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然后进行填报志愿、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下同)。考生在选择考核方式前,需认真查阅本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专业考核方式,无法确认的需向本校咨询并明确。经本校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
3.报名时需上传的证明材料
(1).学历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就读证明原件扫描版。往届毕业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毕业证书原件扫描版(含封面及内页)。
(2).劳动合同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本校要求上传与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合作企业已同意录用,但目前处于实习阶段,尚未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先上传《劳动合同签订承诺函》,录取通知书发放前须补充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承诺函》模板可扫码下载
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4.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报考资格审定工作实行网上审核与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先根据考生在系统中填报信息以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如有需要,可联系考生线下提供补充证明材料。由于考生未正确填报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系考生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校按照文件要求安排专人按流程审核和复核考生材料,报考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状态置为“资格复核通过”。考生一经资格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对于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的考生,本校在网上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登录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填报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修改,按照修改后的志愿院校要求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考生不得再修改院校专业志愿。
考核方式
1.考核时间
2024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核方式及内容
本校自主招生考核为笔试,只公布考核方式及主要考核内容,不划定考试范围,不公布考试大纲。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本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
文化素质考核主要以语文、时事政治、语言表达、互联网文化等内容为主,职业技能考核主要以职业素养、行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行业现状与发展等内容为主。
招生录取
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实行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进行。本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本校将自主招生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于8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已报考夏季高考并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各招生院校不得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
本校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工作。
1.教学地点:试点专业合作企业(详见招生计划表)
2.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岗位培养、在岗成才”原则,采取校企协同在岗培养、校企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集中学习不低于总学时的40%,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低于总学时的50%。
3.校企双方根据专业特点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采用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在企业岗位上实行学徒工学交替的学习模式,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开展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采用集中授课、企业培训、任务训练、岗位培养、网上教学等方式实施。
4.校企双方共同制订考核标准,采取“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学徒进行共同管理和评价。对取得本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5.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试点班学生因应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复学后,我校和试点企业没有继续开展试点的,经学校、试点企业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
新生注册与复查
本次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录取的新生在2024年9月入学,具体日期详见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预计于8月中旬发放。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及缴交学费。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录取考生入学资格后产生的空额计划不进行补录。
信息发布与咨询
本校的招生信息都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zs.fspt.edu.cn)、“佛职招生”公众号和招生小程序发布,敬请考生密切关注本校的招生动态。
招生期间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1.关于报名条件、报名流程、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7263121,87263209
2.关于现代学徒制的培养方式、教学地点、课程安排等问题请咨询相关试点专业校内联系人。
新能源汽车技术:0757-87263094 童老师
现代物流管理:0757-87263023 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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