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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1-06-11 08:55:47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高职单招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1.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2.体育特长生(普通高中类考生)

在体育运动中的篮球、足球项目有特长,并在中学阶段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或获得省级比赛前八名、地市级比赛前六名,县级比赛前三名者(普通高中类考生)可参加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

3.免试考生(中职类考生)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免试录取申请,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认定合格者免试录取。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由我校免试录取。

注意: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2021年3月27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附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五、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学校确认、资格审核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考生本人应于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 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省教育考试院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分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帐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1年3月17日8:00至20日18:00,登录我校官网(www.swcvc.net.cn),进入“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系统”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及报名确认,并在系统中网上缴纳130元/生报名考试费。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考生在我校“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时,应在综合测试中(普通高中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试、中职类考生进行职业能力测试、体育特长考生进行专业测试),根据所属考生类别和自身条件选报一项,每名普通高中类(下称普高类)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顺序志愿:志愿A,志愿B,志愿C,建议考生在专业志愿填报时选择可调剂;中职类考生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体育特长生(普高类)只能在备注招录体育特长生专业里进行选择。

考生应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合理填报专业志愿,体检结论以生源所在市(州)、县(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结论为准。若录取考生进校体检复查不适宜就读所录专业,可申请调整到其它专业就读;若考生不愿调整专业,学校有权对其作退学处理。

(三)资格审核。

1.考生报名结束后,我院将考生的基础信息导入学院高职单招网站,进行公示。

2.核准考试名单在学校主页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到学校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到校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资格审查表》、《承诺书》(在考试报到审核现场由学校打印,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

2021年3月27日上午09:00-11:30。

2.技能综合测试时间

2021年3月27日下午14:00-18:00。

(二)考试地点

崇州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永和大道366号(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综合素质测试、职业能力测试满分各200分。

1.普高类: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报考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适用普通高中类试卷;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知识积累、素养和能力水平等基本素质。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能力测试

报考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适用中职类试卷;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现场操作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

3.体育特长考生:文化考试+专项技能测试

体育特长生的专项技能测试,由学校制定的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测试及评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体育技能和综合素质等。

注意:所有考生在考试期间,应积极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类别(普通高中类、中职类)按文化考试总分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控制在报考总人数的90%以内。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普高类综合素质测试、中职类职业能力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普高类综合素质测试、中职类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1.普高类和中职类的文化考试包括: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总分300分;综合测试(即普高类综合素质考试或中职类职业能力测试)总分200分,二项总分相加为录取总分。

2.根据各专业志愿情况,根据招生计划及参考人数制定出录取比例,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普高类和中职类考生以专业志愿为依据,在各类单列计划中,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顺序优先、遵循志愿、调剂录取”的原则录取。各专业录取时遇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3.对体育特长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在文化考试达到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不再另设条件选拔,一并录取。

4.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3月27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三)因高职单招的特殊性,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四)公示各类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录取最低

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5天(公示时间另行通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应在公示期内到校办理退档手续,持本人身份证,退档申请书(必须有家长、学生本人签字、手印、若家长在外地,须有家长身份证复印件),过期学校不再受理。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我院将根据考生信息里邮寄地址以EMS寄达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照“新生入学须知”规定的开学时间到校报到。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招生政策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高职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四川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四)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根据疫情发展变化,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要求做实时调整。


十一、学校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

崇州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永和大道366号

邮编:611231
招生咨询电话:028-68611971 68611777(传真)


监督电话:028-68611970

招生网址:http://www.swcvc.net.cn

email:swcvc@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