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1-06-13 14:20:18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我校2021年将继续开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为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我校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第一章总则
一、本章程适用于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3.学校教职工凡有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三、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830-3150185。
第二章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二、学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高职单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三、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1.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2.考务工作组:负责试卷提取、协助试卷保管、考场设置、准考证打印、文化考试(笔试)、综合测试(技能测试、面试)、阅卷、统分等工作。
3.保障工作组:负责网上及现场收取报名费;负责安排校内志愿者,报到流程引导,报名现场秩序维持;负责安排协调现场报名和考试现场学校整体宣传布置;负责学院网络维护和安全;负责水、电、食堂、医疗等后勤保障工作。
4.安全保卫组:负责在押运试卷、保管试卷、阅卷、登分、报名、缴费、考试等过程中的安保工作。
5.监督工作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6. 疫情防控工作组:负责单招期间到校考生的疫情检查、监测、突发疫情的处置工作。
第四章招生对象、招生专业与计划
一、申请报名的考生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3.以下专业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请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注意:
根据行业要求,色盲、色弱者请慎报以下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化工学院、药品与环境工程学院和川酒学院所有专业。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现代学徒制班”定向企业说明:“酒店管理专业”定向企业—成都瑞城名人酒店集团、四川正熙投资集团、成都尚雅集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三家酒店,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工学结合的2+1培养方式,学生在大三进入企业顶岗实习;报读该专业的学生,坚持自愿原则,无需缴纳培养项目服务费。
第五章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考核要求
一、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3月4日8:00—3月14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和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填报“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并提交成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填报的学校志愿。
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务必于3月17日8:00至3月20日18:00,登录我校官网填报专业志愿(提前批设一个志愿、中职类考生第一批次设两个专业志愿、普高类考生第一批次设三个专业志愿)并缴费。
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2.考生报名完成后自行打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表》,在学校规定时间到校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签字并提交此表。
二、资格审查
考生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的2021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提供的考生基础信息。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单招考试。
考生到学校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
3.申请免试考生在学校现场报名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考生可在我校官网“招生就业网页”中“资料下载”栏自行下载)。
三、考核要求
1.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技能测试或面试)。
(1)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满分卷100分,总分300分。考题由省统一命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学院组织考试和评卷。
(2)综合测试
①普高考生综合测试为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总分200分。
②中职考生综合测试为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专业潜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总分200分。
③报考现代学徒制酒店管理专业中职考生参加技能测试、普高考生参加面试,总分200分。
2.计分方法
(1)普高类考生
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
(2)中职类考生
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
(3)现代学徒制考生
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或面试)+附加分
附加分加分细则见第六章。
3.考试费用:考生须缴纳考试费130元,考生网上报名时可通过网上缴纳。
4.考试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瓦窑坝路66号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5.考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考试时间为一天,上午9:00--11:30进行文化考试,下午13:30开始进行综合测试(面试或技能测试)。
6.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第六章免试及加分
一、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3月27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考生可在学校官网“招生就业网页”中“资料下载”栏自行下载)。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二、“三州、十七县、两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和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同一考生若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算加分。
第七章高职单招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4日8:00-14日18:00 | 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
3月17日8:00--20日18:00 | 考生登录我校官网填报专业志愿,网址:(http://61.188.205.39:8081/ScccZS/Web/),并在网上缴纳高职单招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
3月23日10:00 | 报名考生基础信息经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
3月26日8:30-18:00 | 公布名单内的考生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交验相关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
3月27日 | 在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上午9:00-11:30进行文化考试,下午13:30开始进行综合测试。 |
3月31日下午17:00 | 考生可在学校官方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 |
4月1日9:00-16:00 | 对成绩有疑义需复核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校纪委办公室登记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办理。学校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3150185。 |
4月2日-7日 | 学校官方网站公示普高和中职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
4月5日18:00前 | 拟录取考生申请放弃录取。 |
4月6日18:00前 | 在学校官网公布拟补录专业及人数。 |
4月7日 | 在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考生于4月7日11:00至18:00登录我校官网填报补录志愿。 |
4月12日 | 上报拟录取名单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5月上旬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第八章录取、注册及监督复查
一、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学校在普高类、中职类考生中,分别按不超过参加考试学生总人数的90%划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三、学校根据参加考试考生综合成绩分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四、在各专业生源不平衡时,学校有权在单招专业内进行自主调剂。
五、录取规则:
1、在普高类、中职类考生中,文化考试成绩分类排在该类别前10%的考生,学校可直接录取。
2、其余在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和综合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职类中的考生按照专业大类(其中财经商贸类和商贸流通类视为同一专业大类)的综合总成绩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体检信息择优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当中职类考生未录取到所填报专业且又服从专业调剂时,优先按考生参与技能测试大类进行专业调剂;在大类未录取者,则考生仅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跨类调剂录取);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3、普高类考生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在学校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体检信息择优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4、考生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
六、录取分两批次进行,提前批为现代学徒制专业,设1个专业志愿;第一批次为提前批次以外的其它专业,中职类考生第一批次设两个专业志愿、普高类考生第一批次设三个专业志愿。提前批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一批次的录取。
七、普高类和中职类文化考试最低拟录取控制分数线、综合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各专业拟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拟录取考生若申请放弃录取,须在4月5日18:00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校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九、根据申请放弃录取考生的人数及专业,学校在官网公布拟补录专业及人数;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未被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我校官网填报补录志愿。学校在填报补录志愿考生中依据本章第五条规定进行录取。
十、经我校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档案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九章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一、收费标准: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二、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帮扶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学院奖助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项目,最高单项奖励金额达8000元/年,一学年可累计获得最高奖助额12000余元。奖、助学金可覆盖全院30%以上的优秀学生和100%的贫困学生。
三、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入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章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交通、食宿自理,安全自行负责。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生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或对口招生考试;学校不退档,考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三、若高职单招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四、“现代学徒制”专业录取考生进校后不得调换专业,在校学习完成校企规定的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进入相应企业就业。
五、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六、学校高职单招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 门: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瓦窑坝路66号;
邮政编码:646099
咨询电话:0830-3151321(兼传真); 0830-3150329(兼传真)
监督电话:0830-3150185(学校纪委办公室)
学校网址:http://sccc.edu.cn
招生咨询QQ:913113502;3190785388;3161661896;2979331505;2141347821;1358441445;3498458443
联系人:罗老师 何老师 龙老师 申老师 范老师 伍老师 陈老师
专业咨询电话: 川 酒 学 院 13982728009
应用化工学院 18783050388
机械工程学院 18783038066
经济管理学院 18783037966
数字经济学院 18783058366
智能制造学院 18783057388
药品与环境工程学院 18783051288
学校在省内各片区招生负责人联系方式:
地区 | 联系人 | 手机号(微信同号) | QQ号码 |
甘孜、凉山、阿坝、攀枝花 | 何老师 | 13882705911 | 3161661896 |
巴中、达州 | 龙老师 | 18909087722 | 913113502 |
德阳、遂宁 | 陈老师 | 15196099726 | 327119606 |
内江、资阳 | 冯老师 | 13541486009 | 1774660592 |
成都、雅安 | 魏老师 | 18715889066 | 28476479 |
南充、广安 | 张老师 | 18308321722 | 1021992500 |
宜宾、自贡 | 邹老师 | 18982708439 | 328882099 |
乐山、眉山 | 冯老师 | 15228284936 | 49540259 |
绵阳、广元 | 王老师 | 18015725512 | 363547615 |
泸州市 | 罗老师 | 13909086102 | 2979331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