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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2-05-06 13:34: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为了规范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代码8019)。

2、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3、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

4、学院地址:主校区 哈市南岗区学府路315号。

太阳岛校区 哈市松北区游览街37号

5、学院简介: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省内唯一一所公办经贸旅游类高职院校,隶属于黑龙江省商务厅。学院开展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承担外派劳务人员考试及相关社会服务、全省商贸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全省旅游职业资格、等级考试考务等工作。

学院是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黑龙江省优秀骨干高职院校、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黑龙江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黑龙江省导游员培训考试基地、中等职业教育骨干教师培养基地、国家商务部援外官员培训基地、黑龙江省中高职职业技能大赛基地、商务部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黑龙江中职对口升学与考试基地、黑龙江省数字商务人才培训基地、黑龙江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和全国“双师型”教师比例100强学校,黑龙江省级文明校园。

学院现有旅游产业发展学院(太阳岛校区)、酒店管理学院、餐饮管理学院、财经管理学院、康养产业学院、信息技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交通管理学院、国际商务学院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部9个二级学院、部。现有招生专业34个,其中旅游管理和数字商务两个专业群是省级高水平专业群,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是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专业和省级高水平专业。中西面点工艺、食品营养与检测是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学院秉承应用型、特色化、开放式的办学模式,面向国内国际教育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力加强专业建设、拓展中外交流、实现校企联动,建设形成了以“旅游”“经贸”双核发展的专业总体布局,走出了职业教育与社会培训“双轨并行”的特色办学之路。

学院牵头成立“龙粤职业教育协同发展联盟”,与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联合组建“龙粤合作职教实验班”,实现了龙粤合作教育领域合作方式的成功探索。两校学生“南来北往”,共同体验合作交流的丰硕成果。

学院立足旅游产业发展大局,以公共文化服务不断助力“旅游强省”建设提档升级。先后承担省内各项师资能力提高和专业技能培训项目,参培人数累计超过20000余人次,为服务我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合作交流,先后与韩、日、俄罗斯、美、芬兰、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师生文化交流与研修合作。承办了17期国家商务部援外官员培训研修班,60多个国家共500余名政府官员和大学教师来华感悟中华文明。

学院积极探索政府、园区、行企、院校多方协同发展的产教融合新模式,牵头成立黑龙江省家政养老职教集团和黑龙江省商贸旅游职教集团。先后和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望奎县、勃利县、桦川县、尚志市、五大连池市等部分地、市(县)开展院县合作。多次承办黑龙江省澳门劳务合作推介会,100余名学生赴澳门实现了高职院校学生高薪高端就业。

学院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领域多角度的开放式产教融合型办学格局。与全国120余家优秀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订单式培养,是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授予的“优质生源保障基地”。稳定就业率多年保持在80%以上。

面向新的百年,学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服务国家、造福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方面走在前列。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和实干兴邦的奋斗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第三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分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序号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元/年)
1旅游管理文、理三年6000
2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文、理三年6000
3会展策划与管理文、理三年6000
4导游文、理三年6000
5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文、理三年6000
6葡萄酒文化与营销文、理三年6000
7餐饮智能管理文、理三年6000
8烹饪工艺与营养文、理三年6000
9中西面点工艺文、理三年6000
10西式烹饪工艺文、理三年6000
11健康管理文、理三年6000
12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文、理三年6000
13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文、理三年6000
14食品质量与安全文、理三年6000
15药品质量与安全文、理三年6000
16药品经营与管理文、理三年6000
17空中乘务※文、理三年8800
18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文、理三年6000
19人物形象设计文、理三年6000
20应用俄语文、理三年6000
21应用韩语文、理三年6000
22旅游日语文、理三年6000
23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文、理三年6000
24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文、理三年6000
25新能源汽车技术文、理三年6000
26机电一体化技术文、理三年6000
27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文、理三年6000
28计算机网络技术文、理三年6000
29建筑室内设计文、理三年6000
30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文、理三年6000
31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文、理三年6000
32工商企业管理文、理三年6000
33电子商务文、理三年6000

※空中乘务专业,学院与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进行东西协作。第一年在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第二年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习(宿费按各学院标准收取)。报考条件:①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应届英语语种考生;②身高:女165-175CM,男175-185CM;③视力:每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无色盲,色弱;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④牙齿整洁,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⑤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⑥无明显内外八字。。

第四条 报名与考试

(一)报 名

报名条件:

凡符合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含补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

志愿填报时间:2022年3月15日9:00时开始

2022年3月18日15:00 截止

志愿填报办法: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进行志愿填报。

填报要求:每名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二)考 试

考试时间:2022年3月27日

考试形式:网络远程面谈考核

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道德方面考核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三校生(职高、中专、技校)、同等学力的其他学生,已经通过各地市(县、区)招办审核,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经学院核准政治思想道德方面综合考核即为合格。

2、文化课成绩考核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教育局盖章的所在中学的学业考试的成绩单;三校生(职高、中专、技校)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在校期间每学期的学业成绩单;社会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可直接参加面谈考核。

3、综合素质面谈展示考核

凡是报考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单考单招的考生,学院统一组织学生通过腾讯会议平台进行远程面谈。考核项目为:(1)综合素质面试测试题问答(2)综合技能才艺展示。

4、综合素质面谈展示成绩计算方法

(1)综合素质面谈试题问答,分数为:200分。

(2)进行综合技能才艺展示,分数为:200分。

(3)加分项:分数为50分。考生将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一项加10分;市级一项加6分;参加省、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6分,其他加4分;职业资格证书:有一项加10分;参加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可考虑加分。加分项总分不超过50分。

测试成绩与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互认。

第二章 录取

第五条 录取时间

2022年全省高职单招分两个阶段录取。

第一阶段:2022年3月27日至4月1日。3月27日考生参加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网络远程面谈考核,4月1日前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2021年4月6日至4月12日。在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向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报名参加网络远程面谈考核。

第六条 录取原则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是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对体检合格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按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总数和考生报考志愿,根据面谈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化素质、专业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生报考专业第一志愿录满情况下依次调整至下一志愿,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网络远程面谈考核、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督导组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

第一阶段:4月1日前,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将在官网上正式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4月12日前,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将在官网上正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结果。

第八条 已被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由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被我院校正式录取的考生,须正常参加各市(地)组织的2022年全省普通高考考生身体检查,体检合格方能正式入学,否则录取结果无效。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和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九条 录取中,如果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条 录取通知书寄发:

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寄发。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

第十二条 章程解释权

本章程由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15104580335 15104580221

18846019290 18846019390

(0451)87066616 87066626 8663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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