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招生章程


唐山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2-05-25 09:53:00

一、学校名称:唐山师范学院

二、学校代码:10099

三、校区、校址:学校现设有大学道校区、学院路校区

1.大学道校区: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北路156号

2.学院路校区:河北省唐山市学院路41号

四、联系方式:0315-3863129、3863537

网址:http://www.tstc.edu.cn

五、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六、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七、录取规则及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和相关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不预留计划。

2.本科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本科日语专业招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本科德语专业招英语或德语语种考生。本科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高考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英语口试成绩不低于120分(满分150分)。

3.普通类录取规则:

(1)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所填报高考志愿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照投档分数择优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3)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进档考生,同专业组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不考虑分数级差。

(4)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不考虑分数级差。

(5)同分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根据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投档规则进行专业分配。

(6)“调档比例”和“征集志愿”均按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4.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包括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分声乐、器乐)、舞蹈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1)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普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2)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体育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①如该省按综合成绩投档,则依据综合成绩(含小数点)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如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的同分投档规则进行录取,若各省同分考生录取规则不明确,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②如该省不按综合成绩投档,则依据我校制定的综合成绩(含小数点)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根据各省的同分投档规则进行录取,若各省同分考生录取规则不明确,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3)在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体育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我校制定的综合成绩(含小数点)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5.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录取规则:

唐山师范学院互认课程(International Scholarly Exchange Curriculum,简称ISEC)项目下设物流管理、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2个专业,录取规则参考普通类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录取规则,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照投档分数择优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的同分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6.公费师范生的招生按照河北省、唐山市有关部门文件政策执行,录取批次及要求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7.对于各省(区、市)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按照各省(区、市)招生政策执行。对于加分投档的考生,所加分数在专业分配时予以认可。

8.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9.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我校不再单独安排其他语种的公共外语课程,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谨慎填报。

10.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唐山师范学院本科互认课程(International Scholarly Exchange Curriculum,简称ISEC)项目下设物流管理、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2个专业,依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优质教学资源池与国外知名高校联合开展学生培养,具体要求参照《唐山师范学院2022年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招生简章》,所录取考生入学后依据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允许在本类别内转专业,不得转入本类别之外的专业。

2.ISEC项目专业(物流管理、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教学安排要求为英语教学,上述专业不具备非英语语种课程开设要求,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九、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ISEC项目专业(物流管理、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学费为每生每年23000元。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由国外大学收取。

住宿费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和我校相关政策要求,经申请可获得资助。ISEC项目专业学生在国内就读期间享受上述政策,出国就读期间不再享受上述政策。

十一、2022年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相关各省(区、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十二、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唐山师范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唐山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ISEC项目专业(物流管理、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学生采取4+0(单学位模式)和2+2(双学位模式)两种模式,前者学生在国内高校学习2年,不符合国外高校的入学条件或不愿意出国学习者,将继续在国内高校学习2年,符合毕业条件可获得唐山师范学院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后者学生在国内高校学习2年,符合国外高校的入学条件,经本人申请后再到国外高校学习2年。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获得国外高校学士学位和唐山师范学院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