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航空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4-05-12 12:16:00
学校名称:沧州航空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新海东路。
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一、学院简介
沧州航空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河北省首家航空特色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所处的渤海新区,东临渤海、北依京津、南望齐鲁,是河北省重点打造的沿海经济增长极。学院规划占地800余亩,分两期建设,学院可容纳万名学生学习、生活。一期占地372亩,已完成建筑面积12万㎡,包括教学楼、实训楼、实训车间、体育馆、学生宿舍楼、餐厅等。塑胶运动场、篮球场等运动场地,场区道路及景观、绿化、消防、供暖等各类设施可为学生提供安全、舒心的学习与生活环境。
学院现有多媒体教室160余个,可连接丰富的多媒体数字教学资源,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实训室配置完善,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3000万元,纸质图书近20万册,学院周边实训基地包括建新化工、沧州中捷机场、鲨鱼飞机制造厂等优秀企业二十余家。学生宿舍六人一间设立独立卫生间,能满足热水洗浴。
学院秉承“德技并修,以人为本,能力为重,质量为要”的育人理念,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的办学道路,充分发挥行业办学的资源优势,打造以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民航运输服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等航空运输类专业为特色,电子与信息、装备制造、能源动力与材料、生物与化工等相关专业协调发展的现代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体系。学院已经与中国民航大学等知名航空类高校建立全方位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同时,学院还与国内多家大型航空类、智能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化工制药类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可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实习就业渠道。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详见本院官网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招生计划。
三、录取规则
1、执行河北省考试院投档规定,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而招生计划还存在未满专业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3、所有专业均不限考生性别,文理兼收。
4、录取考生体检及专业招生要求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民航运输服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机电设备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航空复合材料成型与加工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技术、航空装备表面处理技术等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飞机机载设备装配调试技术、航空地面设备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四肢无残疾。
民航运输服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185厘米,女生160-175厘米;考生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和色素异常,双眼矫正视力E表4.6及以上,无传染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色弱。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
5、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6、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7、外省考生的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并依“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有序进行择优录取。
四、收费标准
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
住宿费:六人间:1500、1700元/人.年
四人间:2000元/人.年
五、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对于品学兼优学生,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并取得教育部统一颁发的荣誉证书;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对于勤奋好学,家庭贫困的同学,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资助标准2200-4400元/年。家庭贫困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
六、颁发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沧州航空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七、其它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新海东路
邮政编码:061108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17-7510777、0317-7982515、15128719856
学院微信公众号:CZHKGFWX
本章程由沧州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