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招生章程


贵州体育职业学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5-03-07 19:38:5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体育职业学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体育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道南段638号(董家堰)

学校情况简介:贵州体育职业学院2023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成立,是贵州省唯一融体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科学研究和体育社会服务为一体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坚守“知行合一,文武超卓”,秉持“修身、立德、爱国、铸魂”,坚持“体教融合”“产教融合”“学训融合”,实现资源共享,深化“校企合作”“校社合作”,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学院紧紧围绕“坚持育人导向,注重全面发展,力求精益求精,培养政治素质坚定、道德品质高尚,热爱体育事业、职业素养良好、专业技术能力精深的卓越体育职业技能型人才”的办学目标,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体育职业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和有关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5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高中类”考生:已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23届及以往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2024届、2025届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须完成10门课程考试,每个科目须达到合格。

2.“中职类”考生: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

3.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第一次测试:2025年3月21日21∶00前,须及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并登录我院官方网站(http://gztyzyxy.com/)自行选择一个测试项目。

2.第二次测试:若我院第一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未完成,将发布第二次测试公告,请及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中职毕业生

普通高中毕业生

测试内容

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测试时间

2025年3月22日08:30-17:00

2025年3月23日

08:30-17:00

温馨提示:所有考生须于2025年3月21日21:00前自行打印准考证,以贵州体育职业学院的官方网站(http://gztyzyxy.com/)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测试时间如有变动,也将通过我院官网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2/3÷11”,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10”,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占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60%。

2.中职毕业生:按“文化综合考试(含语文、数学、英语)成绩÷3×40%+职业技能测试×60%”计算,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3.根据考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院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第十三条  奖学金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学院相关的政策及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助学金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学院相关的政策及制度执行。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体育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体育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5773408

传真:0851-85773408

监督投诉电话:0851-83858603

网址:http://gztyzyxy.com/

学院地址:贵州体育职业学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道南段638号,董家堰)

邮编:550025

学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