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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4-05-08 15:51: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道新山社区保安路1597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动物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健康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校级奖学金,杏林奖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

第八条 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助产专业宜女生报考。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录取时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一志愿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按志愿顺序录取。

4.优先级别: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我院规定的办法执行,即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顺序比较语文、数学、物理/历史(综合)、外语,投档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及安排专业。

5.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6.退    档: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7.照顾加分: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并录取。

8.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9.按照行业标准相关要求,有面试和政审要求的专业详见学校官网。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thyyjkzyxy.org.cn

学校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道新山社区保安路1597号

邮政编码:134001

联系电话:0435-3912200,3912416(传真)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