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5-03-07 19:35: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民办(营利性)
学校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航空小镇)
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高职院校。学校坐落于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航空小镇),紧邻机场大道、观安大道和即将建设的通用机场。
办学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立足贵州、服务贵州,面向全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适应民航业发展及信息化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发展目标:建设一所以民用航空职业教育为主,与华为公司合作培养民航产业急需的信息化技术技能型人才为辅,办学规模适度,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质量,有鲜明办学特色和较好办学条件,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新型高职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学校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副院长、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招生处、教务处、学生处、二级学校负责人和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下设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监察工作组,实行事前防控、招生监督、事后巡查的招生监督工作流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5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高中类:参加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中职类:参加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专项类: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00:00至11月10日24:00。
2.报名方式:应届高中毕业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籍学历等材料;往届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等材料;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社会青年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初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等;残疾考生准备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等材料;中职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等材料。
应届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考生本人申请,经就读高中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也可在就读高中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同等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依据户籍在我省报考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依据学籍在我省报考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考生,在学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往届考生,可以在高中阶段学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
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体组织在学校所在县级招生考试机构 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户口簿、毕业证、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 报名点报名。非我省户籍但毕业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往届生,在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参加高职分类考试,须持本人户口簿、毕业证、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或工作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分类招生考试志愿填报时间:2025年3月10日09:00至3月14日18:00,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的六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服从调剂选项。
4.征集志愿时间: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时间,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院校招生章程参加征集,考生可填报我院的六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服从调剂选项。
征集志愿录取成绩原则上使用第一轮录取时成绩,对跨专业参与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职招生院校可重新组织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1.2025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安排:
科目 | 日期 | 时间 |
文化综合 | 2025年3月1日 | 上午9:00-11:30 |
2.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
中职毕业生 | 普通高中毕业生 | 专项类考生 | |
测试内容 | 专业能力测试(面试) |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
测试时间 | 2025年3月21-22日09:00-18:00 | 2025年3月21-22日09:00-18:00 | 2025年3月21-22日09:00-18:00 |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1.“高中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2/3÷11”,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10”,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占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60%。
2.“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占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换算公式为:《文化综合》考试卷面成绩÷3。
3.“专项类”考生:录取成绩满分100分,以“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为依据。
“高中类”考生没有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中职类”考生(中高职贯通培养考生和享受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专项类”考生(享受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一律不得参加录取。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后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奖学金情况)
1.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
3.校级奖学金:学校设置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学生。
第十四条 (助学金情况)
1.国家助学金:平均3700元/年;
2.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按国家相关政策设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帮助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最高20000元/年,在校期间免利息);
3.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我省户籍原建档立卡系统农村贫困学生,发放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免(补助)学费3500元/年。
4.学校在校内设置了勤工助学等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13638532321
学校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贵安新区航空小镇)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
邮编:561100
学校官网:www.gzmhxy.cn
学校邮箱:gzmyhkzyxyyb@163.com
招生处QQ:3654728546
联系电话:0851-34864960、085134861600、0851-34861120
微信公众号: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
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