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山东省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3-05-20 17:28: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兵团南疆3所高等职业院校2023年继续跨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函》(教学司函〔2023〕4号)文件精神,我院将于2023年在山东省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在山东省单独考试招生有关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4741。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高职。
第八条 学制:三年
第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专科(高职)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有关处室系(院)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政策和工作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学校纪委的监督。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生及同等学力者。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2.报名考生不分类别,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考试及录取方式均按统一标准执行。
3.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凡被我校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
4.空中乘务专业(航空服务方向)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肝功正常,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精神疾病病史,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4cm—185cm,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胎记、疤痕。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
5.通用航空器维修专业要求:无色盲及色弱,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
6.所有招生专业均无选考科目要求。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7.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考生须于3月15日之前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在职证明等),发送至邮箱tzyzjc@126.com,经学校审核无异议后,在官网进行公示并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可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
第五章 招生专业与考试安排
第十五条 2023年学院在山东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方向9个,计划10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同一专业招生计划可相互调剂使用。未完成的计划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时使用。
第十六条 考试报名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我院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
1.报考方式:考生于2023年2月26日9时—3月13日9时登录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tlmzy.com/),点击“招生报名”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填报过程中需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我校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2.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
(1)网址:https://tlmzy.com/
(2)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14日9时—3月15日18时。
第十七条 考试方式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文化测试+专业技能”的方式进行(包括应届高中毕业生、应届中职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
(一)文化测试。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将统一参加由我院组织的线上文化测试,满分为300分,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测试时间2023年3月16日。具体测试时间、内容和要求在我院官网另行通知。
(二)专业技能。专业技能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我院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确定本校线上面试的内容、标准、形式与办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线上面试满分200分。线上面试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3月19日,具体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赋分标准在我院官网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 录取
(一)成绩核算
综合成绩=文化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成绩,满分500分。
(二)录取原则
我院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语文、数学、英语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考查对应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以退档处理。
(四)公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3月22日-3月26日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在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发送至邮箱tzyzjc@126.com。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并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六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九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第二十条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和奖、贷、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学费3300元/年/生,住宿费600元/年/生(6人间)、800元/年/生(4人间)。
(二)考生被我院录取后,经本人主动申请签订兵团就业协议的,可享以下优惠政策:
1.生活补助三年合计6000元;
2.全额免除学费;
3.教材费和交通补助三年合计3500元。
(三)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校级助学金。
(四)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八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 0997-8662023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热线:0997—8662266,8662277。
联系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青松路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843300。
电子邮箱:344066660@qq.com。
QQ咨询群:218110781
学院网址:https://tlmz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