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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快讯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1-30 10:40:00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体育、艺术后备人才的培养,规范特长生的招生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4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我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计划总数12人其中艺术特长生计划6人,体育特长生计划6人。具体各项目计划如下:

类别

项目

具体小项目及性别要求

计划数

艺术特长生

音乐类

声乐(男女不限)

2

钢琴(男女不限)

2

民族乐器(男女不限)

2

体育特长生

篮球

男子篮球

3

女子篮球

1

排球

排球女子

2


12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

2.报考我校艺术类特长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表达清晰。在高中(中职)期间获得政府部门主办的区县级及以上艺术(音乐类)竞赛活动三等奖及以上;或参加湖南省2024年音乐类艺术联考取得合格成绩。

3.报考我校体育特长生的基本条件:德、智、体全面发展,身体健康,无伤病。在高中(中职)期间获得政府部门主办的体育竞赛省级及以上前八名、地市级前六名、区县级前三名奖项,或具备运动员二级证书。

三、报流程

参加单独招生报名报考时间:2024年2月27日-3月5日

注意事项。

1.艺术体育特长生可在学校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每个专业最多招收3名体育特长生

2.考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艺术特长生考生自备服装、器乐钢琴除外

4.考生专项测试前,请自行购买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医疗保险。

5.艺术特长专项测试不另收取报名及测试费用单招考试报名费须正常缴纳,缴费时间与普通考生一致

6.我校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在校期间代表学校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奖项的学生,按我校相关奖励政策予以奖励。

四、资格审查

学生在3月5日前,将身份证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或湖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单证明等材料,通过 电子邮件 方式,提交至我校招生就业处进行审核(邮件地址:csyesfgdzkxx@163.com;招生办联系人:杨老师0731-85657813。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艺术、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未通过的考生只能报考我校普通类别单招。

五、现场确认

取得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请于2024 3 12 ,在我校专项测试开始前,进行现场确认。确认要求:

艺术特长生到我校学前教育学院(彧馨楼209)现场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相关比赛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退还),并填写艺术特长生单招考试申请表。

体育特长生到我校公共基础课部(德馨楼416)现场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相关比赛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退还),并填写体育特长生单招考试申请表。

六、专项测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我校艺术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安排在2024312,具体测试地点为:艺术特长生专项测试安排在艺馨楼B102室(暂定;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安排在田径场(暂定)。

2.测试流程及方式。身份验证-检录(排序)-正式测试等

3.各项目的测试内容及要求如下:

类别

具体项目

测试内容和要求

艺术特长生

声乐

1)演唱曲目。自选歌曲2首,体裁包括中外民歌、美声歌曲、通俗歌曲等;自备伴奏(可清唱)、服装;背谱演唱。

2)视唱。无升降记号的旋律演唱(简谱、五线谱各一条);视唱内容由考生现场抽签决定,依次单独考试,考试时间为10分钟。

民族乐器

1)曲目演奏。民族乐器演奏:自备曲目,现场演奏两首专业乐曲(代表自己最高演奏水平的作品),背谱弹奏,每首时长3-5分钟。

2)视唱。无升降记号的旋律演唱(简谱、五线谱各一条);视唱内容由考生现场抽签决定,依次单独考试,时间10分钟。

钢琴演奏

1)演奏曲目。现场弹奏两首作品,一首为练习曲,一首为乐曲。练习曲弹奏:背谱弹奏,程度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299以上。乐曲弹奏:古典音乐作品,背谱弹奏,时长3-5分钟。

2)视唱。无升降记号的旋律演唱(简谱、五线谱各一条);视唱内容由考生现场抽签决定,依次单独考试,考试时间为10分钟。

体育特长生

男(女)子篮球

1."V"型运球三步上篮(半场)

2.一分钟投篮(半场)

3.摸高(原地、助跑)

4.全场实战(五对五)。根据测试人数进行分队。

女子排球

1.助跑摸高

2.发球

3.扣球

4.接发球

5.比赛能力

七、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与公示

1.我校将根据计划数的 1 倍确定专项测试合格标准,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参与后续录取,未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特长生。

2.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 3 月 13 日在我校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八、录取原则

1.艺术体育特长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每个专业最多招收3名体育特长生。

2.项目测试成绩低于满分60%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低于满分的60%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专项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总分为300分(总分非300分的,换算成300分制),专项测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同分排序规则为:专项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

4.严格按照专业小项的计划数,依据取得合格资格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某专业小项生源不足时,所剩计划不用于录取其他专业小项的学生,转为录取普通类单招考生。

5.未被艺术体育特长生录取的考生,如参加了我校普通类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还可以参加普通类录取。

6.被录取的艺术体育特长生不得转专业。

九、入校复查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监督机制

我校纪委对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我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请直接向我校纪委反映,监督电话0731-85657804

十一、联系方式

我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由招生部门牵头,具体专项测试由教务、学前教育学院、公共课部等相关院部共同组织实施。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就业处:杨老师0731-85657813;

公共课部(体育特长):罗老师18874216993;

学前教育学院(艺术特长):易老师18674889486

十二、其他事项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202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其解释权属于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附件1:艺术特长生专项测试办法及评分细则

附件2: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办法及评分细则


附件1:艺术特长生专项测试办法及评分细则

一、声乐项目(300分)

1.考试内容与要求

1)演唱曲目。自选歌曲2首,体裁包括中外民歌、美声歌曲通俗歌曲等;自备伴奏可清唱)、服装;背谱演唱

2)视唱无升降记号的旋律演唱(简谱、五线谱各一条);

视唱内容由考生现场抽签决定,依次单独考试,考试时间为10分钟。

2.评分标准

1)演唱曲目(210分)

等级(分)

评分标准

优秀 200-210

嗓音条件好,掌握了娴熟的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声音通顺,作品演绎完整

良好 180-199

嗓音条件较好,掌握了一定的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较正确,声音较通顺,作品演绎较完整

一般 160-179

嗓音条件一般,基本掌握了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存在不足,作品演绎基本完整

160分以下

嗓音条件差,不能很好掌握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差

2)视唱(90分)

等级(分)

评分标准

优秀 80-90

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良

良好 60-79

音准、节奏正确,完整流畅,音乐表现较好

一般 50-59

音准、节奏正确,不够完整,音乐表现一般

50分以下

音准、节奏不正确,不识谱,不能视唱的不记分

二、民族乐器项目(300分)

1.考试内容与要求

1)曲目演奏。民族乐器演奏:自备曲目,现场演奏两首专业乐曲(代表自己最高演奏水平的作品)背谱弹奏,每首时长3-5分钟

2视唱无升降记号的旋律演唱(简谱、五线谱各一条);视唱内容由考生现场抽签决定,依次单独考试,时间10分钟。

2.评分标准

1)演曲目(210分)

等级(分)

评分标准

优秀 200-210

演奏方法正确,音准、节奏均好,掌握较高的演奏技巧;演奏曲目难度大,表现力很强,演奏完整。

良好 180-199

演奏方法正确,音准、节奏尚好,有一定的演奏技巧;演奏的曲目有较大难度,表现力一般,演奏完整。

一般 160-179

演奏方法基本正确,音准、节奏稍差,能完整地演奏一首乐曲,表现力尚可。

160分以下

演奏方法不正确,音准、节奏差,不能完整地演奏一首乐曲。

2)视唱(90分)

等级(分)

评分标准

优秀 80-90

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良

良好 60-79

音准、节奏正确,完整流畅,音乐表现较好

一般 50-59

音准、节奏正确,不够完整,音乐表现一般

50分以下

音准、节奏不正确,不识谱,不能视唱的不记分

三、钢琴演奏项目(300分)

1.考试内容与要求

1)演奏曲目。现场弹奏两首作品,一首为练习曲,一首为乐曲

练习曲弹奏:背谱弹奏,程度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299以上。

乐曲弹奏:古典音乐作品,背谱弹奏,时长3-5分钟。

(2)视唱无升降记号的旋律演唱(简谱、五线谱各一条);视唱内容由考生现场抽签决定,依次单独考试,考试时间为10分钟。

2.评分标准

1)演曲目(210分)

等级(分)

评分标准

优秀 200-210

演奏方法正确,音准、节奏均好,掌握较高的演奏技巧;演奏曲目难度大,表现力很强,演奏完整。

良好 180-199

演奏方法正确,音准、节奏尚好,有一定的演奏技巧;演奏的曲目有较大难度,表现力一般,演奏完整。

一般 160-179

演奏方法基本正确,音准、节奏稍差,能完整地演奏一首乐曲,表现力尚可。

160分以下

演奏方法不正确,音准、节奏差,不能完整地演奏一首乐曲。

2)视唱(90分)

等级(分)

评分标准

优秀 80-90

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良

良好 60-79

音准、节奏正确,完整流畅,音乐表现较好

一般 50-59

音准、节奏正确,不够完整,音乐表现一般

50分以下

音准、节奏不正确,不识谱,不能视唱的不记分


附件2: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办法及评分细则

一、(女)子篮球项目(300分)

1."V"型运球三步上篮(半场)(50分)

测试方法:考生由篮下出发,向中线两角运球折返,折返必须使用两步急停换手,折返后采用左、右手三步上篮,未投中球进行补篮,整个运球过程中需要做四次折返,左、右手各两次上篮。技术评分30分,技能评分30分。正规的运球技术动作,运球过程中不允许抛球、甩球、翻手腕、走步等,每出现一次违例扣技术分5分。

1)男子技能评分标准:

时间(秒)

30及以上

29

28

27

26及以下

分值

5

15

20

25

30

2)女子技能评分标准:

时间(秒)

39及以上

38

37

36

35及以下

分值

5

15

20

25

30

2.一分钟投篮(半场)(50分)

测试方法:考生使用正确的投篮姿势,1分钟时间内自投自抢,外线球员男生最低出手次数12次、女生最低出手次数11次(三分线外),内线球员男生最低出手次数14次、女生最低出手次数12次(三秒区外),若出手次数低于规定次数,每少出手一次扣5分,技术评分25分,技能评分25分。每人两次机会,取最好成绩。

(1)男子技能评分标准:

次数(外)

12/3及以下

12/4

12/5

12/6

12/7及以上

次数(内)

14/5及以下

14/6

14/7

14/8

14/9及以上

分值

5

10

15

20

25

(2)女子技能评分标准:

次数(外)

10/2及以下

10/3

10/4

10/5

10/6及以上

次数(内)

12/4及以下

12/5

12/6

12/7

12/8及以上

分值

5

10

15

20

25

3.摸高(原地、助跑)(40分)

测试方法:考生可选择原地摸高或助跑摸高。

(1)男子评分标准:

高度(厘米)

300及以下

305

310

315

320

325

330

335及以上

分值

10

15

20

25

30

35

38

40

(1)女子评分标准:

高度(厘米)

245及以下

250

255

260

265

270

275

280及以上

分值

10

15

20

25

30

35

38

40

4.全场实战(五对五)(160分)

测试方法:根据测试人数进行分队教学比赛,双方根据教练安排采用人盯人、联防等战术进行实战演练。

评分标准:

测试内容

分值

队员在司职位置上意识、能力

40

队员攻防转换意识、能力

40

队员阅读比赛及合理运用篮球技术能力

40

队员抢前后篮板球意识、能力

20

队员比赛作风

20

)女子排球项目(300分)

1.助跑摸高(30分)

测试方法:考生助跑双脚起跳摸高,单手触摸有固定标尺的高物,记录绝对高度。每人两次机会,取最好成绩。

成绩(米)

2.95及以上

2.91-2.94

2.86-2.90

2.81-2.85

2.76-2.80

2.71-2.75

2.66-2.70

2.61-2.65

2.56-2.60

2.51-2.55

2.50及以下

分值

30

27

24

21

18

15

12

9

6

3

0

2.发球(30分)

测试方法:考生在发球区内任意位置连续发球10次,每次发球根据落点区域的不同获得相应的分数,累计10次发球得分为最终成绩。

评分标准:发球落点进入A(中线后距离两边边线内1.5米,距离端线内1米的区域),得3分;进入场地其他区域得2分;发球失误或犯规不得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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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扣球(40分)

测试方法:考生3人一组,依次轮流扣考评员或考生(二传)从网前二传位置的传球。每名考生先扣5次直线,再扣5次斜线,共扣球10次,根据落点区域的不同获得相应的分数,累计10次扣球得分为最终成绩。扣球位置(二或四号位)考生可自行选定。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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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扣球技术动作必须完整。搓吊球技术(引臂和挥臂击球动作中,肘关节未高于肩)和击出球呈抛物线飞行,属于犯规技术,不得分。

直线扣球评分:

1)扣球落点在1.5米小直线区内,得4分;

2)扣球落点在1.5米大直线区内,得2分;

3)扣球落点在场内直线区以外的其它区域,得1分;

4)扣球失误或犯规技术,得0分。

斜线扣球评分:

1)扣球落点在小斜线区内,得4分;

2)扣球落点在大斜线区内,得2分;

3)扣球落点在场内斜线区以外的其它区域,得1分;

4)扣球失误或犯规技术,得0分。

4.接发球(40分)

测试方法:考生在规定区域内准备,接考评员从对方场区发的各种来球,左半场区接5次,右半场区接5次,共接10次来球。如下图所示。每次根据垫球进入区域的不同获得相应的分数,累计10次接发球得分为最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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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如下图所示,距右侧边线1.5米处,由中线和三米线形成一个3X3米的正方形区域,在距离三米线1米处,画一条平行于三米线的直线,将正方形区域分成A、B两部分。靠球网部分为A2X3米),靠三米线部分为B1X3米)。

垫球高于球网1米以上,进入A区,得4分;

垫球高于球网1米以上,进入B区,得2分;

垫球进入其它区域,垫球高度不够1米以上或垫球失误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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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比赛能力(160分)

测试方法:视测试人数分队进行比赛(可由考评员向两边抛球进行),比赛时间10分钟,或根据轮转等实际测试情况由主考确定每组比赛时间。

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实战能力评分细则(下表),独立对考生的技术动作规范、协调程度,运用效果,战术意识以及个人实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等级(分值范围)

评价标准

优(121—160

技术动作规范协调,运用效果良好战术意识及个人实战能力很强。

(91-120)

技术动作较规范协调,运用效果良好;战术意识及个人实战能力较强。

61-90

技术动作规范程度、协调性及运用效果一般;战术意识及个人实战能力一般。

差(60以下)

技术动作规范程度、协调性及运用效果较差;战术意识及个人实战能力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