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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快讯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 2023-03-13 15:55:56

<<< 具体招生方案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

  1、报名条件:

  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中生、中职生)的考生。

  2、报名形式:

  网上报名

  3、报名时间:

  2023年3月7日--2023年4月9日

  4、报名方式:

  1、学院官方网站报名及缴费:http://www.lnstzy.cn(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

  2、手机扫码报名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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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单招总计划:

  2023年单独招生拟招生计划2780人,计划充足,录取率高。各分专业计划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单独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6、体检要求:

  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体检或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体检,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学校将于开学后进行复查,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7、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否则不予参加考试。考生请于4月12日12:00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8、缴纳考务费: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即可登陆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20元。

  9、准考证打印: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4月13 日、14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没有缴纳考务费的考生系统不予支持打印准考证。

  10、考试时间:

  资审合格的考生将于2023年4月15日到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参加考试。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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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考试科目:

  1.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考试科目如下:

  文化课考试(笔试):详见语文、数学考试大纲,语文、数学各150分,满分3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详见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大纲,满分200分,计入总分。总分为500分。

  2.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中职毕业生的考生(仅限中职毕业生报名)考试科目如下:

  文化课考试(笔试):详见语文、数学考试大纲,语文、数学各150分,满分300分;

  职业技能考试(笔试):详见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满分200分,计入总分。总分为500分。

  12、考试地点: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南北校区,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南校区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86号。

  北校区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10号。

  13、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14、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一)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志愿表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服从专业调剂”栏。

  (二)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中职毕业生的考生(仅限中职生报名):志愿表中只设置1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服从专业调剂”栏。各专业报考不受考生中职所学专业限制。

  15、招生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一)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总分500分。

  2.录取控制线

  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总成绩最低分数要求,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才有机会被录取。

  3.录取原则

  对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总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安排专业录取。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4.中职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可以在高中毕业生报名入口报考,按高中毕业生审核、考试和录取。

  (二)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中职毕业生的考生(仅限中职生报名)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满分总分500分。

  2.录取控制线

  我院中职单独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文化课、职业技能成绩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3.录取原则

  对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总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以上两科分数相同,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16、录取审核:

  1.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预录取结果。

  2.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3.发放录取通知书。

  4.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或调整专业,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

  5.我校在单招考试中不执行加分政策,总成绩中不包含政策加分。

  17、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一)考生可于2023年4月18日12时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二)考生可于2023年 4月21日12时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

  18、考试成绩复核时间及方式:

  考生查询成绩后,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以申请对考试有关科目成绩的复核。

  (一)申请条件

  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要求复核的考生,且申请成绩复核范围符合以下条件:

  是否存在漏评、漏阅,是否存在合分或登分错误。不重新评阅试卷。

  (二)成绩复核受理电话

  教务部:024-89101279

  (三)成绩复核办法

  考生对本人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有异议,应于4月19日9:00-12:00通过电话联系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教务部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受理。学院教务部按照相关规定成立复核小组,根据考生复核申请数据,分科打印成绩复核表,于4月19日15:00-17:00对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各科目逐一复核确认,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已经复核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19、申诉及举报方式:

  单独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由学院纪检监察部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024-29815093

  20、2023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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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24-89109069 024-29816833

  单独招生咨询QQ群:580240749 188646029

  官方抖音号:lnstzygf

  学院网址:www.lnstzy.cn

  学院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86号(南校区)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街道建设南一路10号(北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