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5-30 14:22:29
学 校 简 介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而设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已经有80多年的办学历史了。学校规划面积810亩,2018年新校区正式投入使用,一期建设占地面积454.31亩,建筑面积21.26万平方米。附属幼儿园占地面积25亩,建筑面积9300余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员工418人,专任教师360人,其中217人具有硕士学位,具副高以上职称教师94人,双师型教师210人,在籍学生10874余人。
我校是国家教育部职业教育院校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两个专业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当选专委会委员2名。2018年,学前教育专业被省教育厅批准确定为全省高职高专50个优势专业之一。
2023年我校小学教育专业群、学前教育专业群成功立项江西省省级高水平专业群。
我校学前教育(三年制)、小学教育专业(三年制)、小学英语教育专业、小学科学教育专业已成功纳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免试认定范围。
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表
2023年我校设置单独招生专业5个,总计划150人,具体分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具体招生计划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单独招生考试模式
我校将组建命题专家组,科学、合理设计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我校单独招生工作将体现职业教育和专业培养的特色,采取“文化素质考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技能导向,逐步加大技能测试分值比重。
1、网上报名时间:3月7日9:00—9日17:00期间,逾期不予办理。
2、选考报名时间:3月7日9:00—10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
3、考试时间:3月18日全天(暂定) 3月17日10:00-18:00到学校领取准考证
4、考试地点: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7号)
5、咨询电话:0793-8225382/8271282 QQ群号:852064335
6、考试内容:“文化考试+综合技能测试”
1)文化考试部分(200分)
语文(100分)、数学(100分)
2)综合技能测试(250分)
a)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
必考:语言表达能力(自备)
三选一:儿歌表演唱(自备)、儿歌弹唱(自备)、简笔画;
b)艺术教育专业(音乐方向)
必考:视唱(简谱视唱)
二选一:声乐、器乐
c)美术教育专业
必考:速写
二选一:素描、色彩
d)舞蹈表演专业
基本功测试(必选)+舞蹈表演(自备)
报考 流 程
1、选择报考学校及专业
2023年3月7日9:00—9日17:00,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按照网页提示的流程操作,进入网报系统选报院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院校,并填报专业。在规定的报考时间内,考生可以对所报考院校及专业修改1次)。我校代码:8525。
(特别提醒,必须完成这个步骤,否则不能参加单招考试)
2、缴费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我校按120元/人标准收取考试费用,请长按下方二维码进行缴费,备注一定要填写姓名,并上传缴费凭证。
凭证位置:打开微信→我→支付→钱包→账单→点开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技 能 选 考
我校单独招生工作将体现职业教育和专业培养的特色,采取“文化素质考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技能导向,请各位考生按专业报考要求进行选考。
在浏览器输入下方网址或直接识别下方二维码进行技能选考
报名网址
http://zjc.srygz.com/forms/13?preview=True
录 取 事 宜
(一)录取原则
根据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划定我校各专业文化和技能单招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凡已达到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照梯度志愿录取规则,遵循志愿优先,分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所填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学校不予录取。由于选考技能不一样,艺术类专业之间、艺术类和非艺术类专业不进行专业调剂。
(二)优惠政策
1.高职单招录取优惠政策,按照《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25号)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考生参加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类技能大赛并获奖者,可以免试就读大专,由考生到所就读中职学校进行申请,并由该中职学校上报省教育厅。
(三)录取安排
1.4月5日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2.4月9日前,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单招管理系统”;4月10-11日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4月15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5月份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新生入校后,学校可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对高考体检或新生入学复检结论涉及限报的单招考生,进行调整专业以及退学、休学等处理。
3.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的资格。
4.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退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