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学院2024年上海公安学院本科招生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4-30 15:42:09
为帮助广大志愿报考上海公安学院的考生准确理解、掌握2024年上海公安学院本科招生步骤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相关招生政策作如下解读,供考生及家长参考。
一、招生对象
具有上海秋季高考资格的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考生(不含“三校生”),未婚,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
二、招生人数
2024年,根据上海市公安局警力需求和学院建设发展规划,计划招收720名本科学生,其中女生比例10%。
三、选考科目要求
报考学院专业组一(包含治安学、侦查学、警务指挥与战术3个专业)的考生须选考思想政治。报考学院专业组二(包含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2个专业)的考生须同时选考物理和化学。
四、招生步骤
招生流程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共有网上登记、面试体测、体检和招生考察、公布综合测试结果、填报志愿、录取等六个步骤。
(一)网上登记
考生须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进行2024年公安类院校报考意向网上登记,按要求填写个人和家庭有关招生考察信息,网上登记时间为5月13日至20日。
未登记报考意向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面试、体测、体检、招生考察等流程,不具备报考上海公安学院资格。
(二)面试与体测
高考结束后,学院将统一组织在网上登记了报考意向的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测,面试与体测于同一天进行。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体貌外观、报考动机、言语表达、动作反应等进行评测。
体测项目包含4个(如下表),考生应当参加全部4个项目的测评,3个及以上项目达标的考生,其体测结论为合格。
上海公安学院本科招生体测标准
项目名称 | 受测次数 | 合格标准 | |
男性 | 女性 | ||
50米跑 | 1 | ≤9.2秒 | ≤10.4秒 |
立定跳远 | 3 | ≥2.05米 | ≥1.5米 |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 1 | ≤4分35秒 | ≤4分36秒 |
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 1 | ≥9次/分钟 | ≥25次/分钟 |
以上为2023年体测标准,供参考,具体以2024年公安部下发的体测标准为准。通过面试且体测结论为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流程。
(三)体检和招生考察
学院将委托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对通过面试且体测结论为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对于身高、体重、视力、色觉、外观的要求如下表,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体检单为准。
身高、体重、视力、色觉、外观体检标准
项目 | 标准 | |
男性 | 女性 | |
身高 | 170厘米及以上 | 160厘米及以上 |
体重指数(体重千克数/身高米数平方) | 17.3至27.3之间 | 17.1至25.7之间 |
视力 | 双眼中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 |
色觉 | 无色盲、色弱 | |
外观 | 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
以上为2023年体检标准,供参考,具体以2024年公安部下发的体测标准为准。
上海市公安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标准,统一对考生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开展招生考察,和体检同步进行。
体检与招生考察均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流程。
(四)公布综合测试结果
6月底前,学院将公布面试、体测、体检、招生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名单,名单内考生具备报考上海公安学院资格。
(五)填报志愿
上海公安学院为本科提前批招生院校,面试、体测、体检、招生考察均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科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按照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网站公布的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时间进行填报。
(六)录取
7月中下旬,学院将根据考生高考分数以及填报志愿次序录取报考的考生,未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投档录取。
五、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我院列在本科提前批次开展招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面试、体检、体测和考察的结论均合格的,方可报考。
1.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我院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第一志愿未录满,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具体的投档比例执行上海市本科提前批次相关规定。
2.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间无专业级差。同分时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同分排序规则执行,同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3.对达到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调剂录取时按照侦查学、治安学、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顺序依次调剂录取;凡不愿意专业调剂者,在所填报专业录取已满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4.公安英烈子女招生项目按照已公布的公安英烈子女高考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5.我院认可2024年教育部规定的相关高考加分政策,各项加分不累计,且最高不超过20分。
(二)我院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六、咨询电话
招生政策咨询:021-28957159
招生考察咨询:021-28957571
招生体检咨询:021-28957533